办理病退需要补交12年的医保,有可能办理病退后按月交吗

我父亲年轻时单位没交社保,后单位破产,工龄买断,一次性补了养老,医疗是自己按月交。前年我父亲中风后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住进民办养老院。 最近在为我父亲办理病退时被告知医保不够30年,到目前为止已经交了18年,需要补交12年,估算接近3W元。 病退政策的本意是为了减轻病患家庭的经济负担,但办理病退的条件反而加重了家庭的经济负担。这简直是违背了政府这项政策的初衷。是否可以在办理病退后按月交社保?

按照现行医保政策,凡是退休人员,要享受退休后医保待遇的,需要在办理退休手续时,补足养老保险规定的退休待遇缴费年限。因为办理退休后,住院报销待遇会提高5-10%,建立有医保个人账户的,每月划账比例高于在职人员。另外,逐年补缴医保费用对其他参保人不尽公平。再则,医保缴费每年都会随社平工资提高7%-10%,逐年补缴实际费用还会增加。
补缴12年不到3万元,可以计算平均每年的费用2000多元,低于个人身份参保的最低档缴费标准。由此分析你父亲当年单位破产买断后,社保、医保还是有政府的特别优惠政策的。可能是经济原因中断了医保缴费,所以现在需要补缴。补缴的时间越晚,缴纳的费用越高。
社保缴费对任何人都是一视同仁的,体现公平。至于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关怀,应该是政府、民政、社保另外一个层面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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