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雇佣关系,没有签订任何劳务合同?

私人老板.只雇佣了一个人.一个月. 完活之后 .一直说过几天给,后来就电话拉黑了.给 他们县里的劳动部门 ,不接受,理由是不是公司不予受理

不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那么劳动关系是成立的。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6-10
个人雇佣关系是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是属于劳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追问

我想问,怎么才能要回几千块钱.县里不管?农民工工资辛苦钱.不懂法律找哪个部门管?被雇佣的是我的父亲,现在被骗了之后气的去诊所两次了.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6-10
虽然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是如果证明有实际雇佣关系,也是可以通过协商或者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
第3个回答  2020-06-10
这个只能让你自己认倒霉了,如果说有公司的话或者是他拖欠的人都多的话。可以找不能解决,但是他也不是公司拖欠的员工也人少。但是这样的话就不好找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