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行公文的行文礼仪是什么?

如题所述

上行公文指党政机关或社会团体中的下级组织向上级机关报告情况或请求就某项工作做出指示或批复时上报的书面文件,如报告、请示等。

①上行公文一般应按照隶属关系进行请示和报告,一般情况下,不要越级行文,以免打乱正常的领导关系。如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请示时,应当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②请示应限于必须向上级请示的问题,事无巨细,样样都向上级请示,决不是“尊重上级”的表现。在请示中要把需要上级机关审批的问题写清楚并做出具体的分析,然后提出自己的看法或处理意见。而且阐述事实要实事求是,引用数据要准确无误,提出的看法或处理意见要具体明确、切实可行。此外,请示的结尾要正确使用习惯用语,如“以上意见当否,请批示”、“是否妥当,请指示”、“当否,请复示”等等,这既是请示,又是一种礼貌的表示。

③报告要目的明确,重点突出,有点有面,有分析有综合,简明扼要,言简意赅,不要罗列现象,更不要敷衍塞责,空话连篇,言之无物,否则既浪费领导的时间和精力,又是对上级领导不尊重、不礼貌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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