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交的认购金能退吗?

2010年10月10号,我到一售楼处看房,交了四万块钱,开发商开了个收款收据给我,如下;今收到某某人民币肆万元,海景业园9-1102认购金,约124.5平方,每平方3600元。上面盖的是该开发商的财务专用章。我想请问一下交了4万元就拿到一张收款收据这样保险吗?这张收款收据具有法律效应吗?开发商现在还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没签定购房合同之前我能凭这张收款收据要求退还4万元的认购金吗?还有房子的总面积售楼小姐明明说的是124.5平方,为什么收款收据上却写着约124.5平方?到时如果购买的是124.5平方,收房却少于124.5平方的话就拿开发商没辙了?有劳解答!谢谢!
您好,多谢您的回答,再请教您一下,像这样的收款收据具有法律效应吗?如果开发商拒不退还认购金的话,可以起诉他吗?胜诉几率多大?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5-30

需要根据认购协议来确定。商品房购房定金其性质对于商品房认购书为违约定金,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立约定金。立约定金并不能担保契约得以成立,仅能担保当事人积极诚实地订立契约。

只有在一方当事人违背诫信原则,存在违背商品房认购书或其他缔约过错行为时,方可对其适用定金罚则。对于商品房认购书未确定之内容协商未果而一方拒绝签约,不应对其适用定金罚则。

扩展资料

认购书内容一般包括:

(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等);

(3)房屋价款计算;

(4)定金;

(5)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五条第一次以规范的形式对认购书进行规定。以下就认购书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购房定金协议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7-13

1、在缴纳认购金的当时,开发商的预售证有没有办理下来,如果还没有办理下来,是可以争取退款的,这个主动权在你手里,可以据理力争。

2、如果在缴纳认购金时已经办理了预售证,要看你的认购金的性质是“定金”还是“订金”。如果是前者是不能退的,如果是后者是可以退的。

“订金”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因此并不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

扩展资料:

买房子交定金的注意事项:

1、交定金一定要签协议。

交定金时一定要和开发商签订定金协议或购房协议书,不能只在口头上承诺,交了就算交了定金了。如果没有签订协议,定金就没有法律效力。

2、分清订金与定金

商品房交易中,购房者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签订认购书时,要看清认购书上写的是哪种金,以免自己无法维护自身权益。

3、将退定金写进协议书。

在购买新房时,交的定金能不能退,成为大多数购房者关心的问题。如果不能保证之后买房交易顺利进行,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将退定金的相关条款写入协议书中。到时按协议书中的规定解决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定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6-27
1,,买房交的认购金是可以全额退还的,住房认购金和定金是有区别的。两者不一样。
  2,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金不是法律规定的必经过程,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习惯做法,它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前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在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认购金即取得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在约定的时间内,卖方不得将该房屋售予他人,如买方决定不购买,卖方应将认购金退还;但如果买方超过规定期限以后才决定不购买,认购金就作为对卖方保留房号期间损失的赔偿,不退给买方。因此认购金有时也被称为诚意金。
  3,定金与认购金不同,定金是一种合同履行的担保,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签订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如果收受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付方违约,则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因此,如果购房者交了定金之后改变主意决定不买,发展商有权以购房者违约为由不退定金;如果发展商将房屋卖给他人,应当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另外,如果购房者在认购书规定的时限内去与发展商签订合同,但因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双方存在争议,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致使购房者不能购买认购房屋的,发展商应当退还定金。
第4个回答  2015-09-21
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金不是法律规定的必经过程,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习惯做法,它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前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在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认购金即取得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在约定的时间内,卖方不得将该房屋售予他人,如买方决定不购买,卖方应将认购金退还;但如果买方超过规定期限以后才决定不购买,认购金就作为对卖方保留房号期间损失的赔偿,不退给买方。因此认购金有时也被称为诚意金。 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金不是法律规定的必经过程,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习惯做法,它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前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在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认购金即取得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在约定的时间内,卖方不得将该房屋售予他人,如买方决定不购买,卖方应将认购金退还;但如果买方超过规定期限以后才决定不购买,认购金就作为对卖方保留房号期间损失的赔偿,不退给买方。因此认购金有时也被称为诚意金。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