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建筑面积误差处理办法与商品房有区别吗?若有执行什么标准?

如题所述

  回迁房:
  回迁安置房不足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部分,按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货币补偿。
  安置房屋超过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1.小于、等于10%的面积,按房屋安置价结算差价;
  2.大于10%以上的面积,按市场价结算差价;

  商品房:按照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 —————————————×100%
  合同约定面积

  本答案来自房产交流团,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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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15
我最近看中一套商品房,介绍是这样的:套内面积是102.20,公摊面积是:6.得房率是套内面积与建筑面积的比值。 套内面积是102.20 公摊面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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