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6-19
是否辞退是用人单位自由,但是如果是以请假时间过长为由,这个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可以主张双倍经济补偿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综上,用人单位是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