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从正常的角度来说,是不可能搞定的。50元,一个面值不大的金额,对于那些欠债的人来说,也许只是冰山一角。所以,站在骗子的角度来说,他们就抓住了欠债者的心理。欠债者在欠了很多钱,却没有办法还清的时候,就会想着用什么别的途径去还钱。
首先,大家应该清楚的是,这些说法都基本建立在中央相关部门的一份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文件上。根据这份文件的内容,对象是“失信被执行人”,而不是所有的债务人、欠款人、及其他义务人。
其次,既然是针对“失信被执行人”,那么,也就是说,需要债权人及其他权益人依法起诉、依法审理、依法判决、依法申请执行、依法采取执行措施都没有履行自己的依法应履行的义务的这样的人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后,既然要经过这么多的程序,对于当事人来说,他们要交付诉讼费、有时还要交付证据保全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而且也还会产生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相关费用:包括:交通费、文书书写与打印复印费、律师费、证人的费用、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既然当事人需要承担这么多的费用,而这些费用加起来才是五十元吗?回答显然是否定的。
拓展资料:
我们经常在网上阅读相关文章的时候,会看到一些50元能搞定欠债不还的人的文章和说法。对此,我们觉得这样的说法是不切合实际的,完全是对相关内容的歪曲,也是对债权人、相关权益人的一个误导性的说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