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罗尔斯《正义论》

如题所述


约翰·罗尔斯的杰作《正义论》在发表三十一年后,伴随着他的离世,他的思想历程画上了句号。罗尔斯的这些著作,包括《正义论》、《政治的自由主义》和《公平的正义再陈述》,在20世纪的思想界留下了深刻的印记,其中《正义论》的理论贡献尤其突出,它的创新性无可比拟。罗尔斯在书中提出了一个融合了西方正义理念的现代理论——公平的正义,它将社会正义的概念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特别是在宪法民主制社会中,它被理解为人们对健全、持久社会合作体系的共同期望,是一种深深植根于社会合作观念中的正义理念。


总的来说,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是在自由主义框架下构建的,它融合了社会主义的实质平等理念,其核心概念是平等的自由。他以洛克、卢梭和康德的社会契约论为基石,强调在西方民主社会中,道德价值的重要性,特别是对于正义的追求。罗尔斯挑战了传统的功利主义观点,主张正义是社会制度的基本美德,非正义的法律和制度,即使有效,也必须被重新审视和改革。


罗尔斯进一步阐述,正义与社会合作密切相关,区分了制度层面的正义原则和个人层面的正义原则,这是他对正义理论的深入剖析和独特见解。他的理论不仅对道德哲学,也对社会制度设计产生了深远影响。



扩展资料

约翰·罗尔斯,美国政治哲学家、伦理学家、普林斯顿大学哲学博士,哈佛大学教授,写过《正义论》、《政治自由主义》、《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万民法》等名著,是20世纪英语世界最著名的政治哲学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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