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刘某17周岁,智力超常且生活自理能力很强。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刘某是:

A.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 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C
本题考查民法常识。
A项错误,《民法总则》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根据上述法条可知,刘某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项错误,《民法总则》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上述法条可知,刘某为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且为大学生,不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项正确,《民法总则》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本题中,刘某年龄在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题干中“智力超常且生活自理能力很强”是干扰信息。
D项错误,根据《民法总则》第十八条的规定,刘某未以自己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不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故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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