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股东资格的股权转让有效吗,股权转让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如题所述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由股东出资设立的,公司的股东履行出资的责任后就取得公司的股权,而公司的股东是可以转让股权的,转让股权要签订合同,那么,未取得股东资格的股权转让有效吗,股权转让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网友咨询:未取得股东资格的股权转让有效吗?

河北凌翔律师事务所李金亮律师解答:

如果未取得股东资格,对股权是没有处分权的,股权转让行为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李金亮律师解析:

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违反我国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规定的,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的保护。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股东变更之后,该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一方才能取得股东身份。

转让流程: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

不设董事会的中小型微企业,股东可以直接向其他股东送达《股权转让通知书》;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但是《公司章程》对于股权转让有另外规定的,从其规定;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

(3)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4)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2009年5月开始从事专职律师至今,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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