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e租宝案"涉及的资金规模巨大,受害者遍布全国。
2. 四年后,受害投资人有望部分回收资金。
3. 北京一中院发布资金清退公告,确定于1月16日开始资金清退工作。
4. 首次清退对象为参与信息核实登记的“e租宝”、“芝麻金融”平台集资的受损集资参与人。
5. 2019年6月,北京一中院曾发布信息核实登记公告,对受损集资参与人信息进行了登记。
6. 2019年8月,北京一中院再次通告,目的是确定受损集资参与人身份信息及充值提现金额。
7. 钰诚员工、理财师以及未参与信息核查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不在此轮基金清退范围内。
8. 涉及集资相关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包括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从业人员、理财师)不纳入基金退保范围。
9. 基金清退将根据受损金额和已归集到位的资金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
10. 每个集资参与人的具体还款金额由受损金额乘以还款比例确定。
11. 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由中国工商银行协助执行。
12. 集资参与人在信息核实中注册的银行账户将用于转账退股资金。
13. 对于同意开立电子银行账户的集资参与人,退股资金将通过电子存款证明进行资金清算。
14. 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集资参与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中国工商银行境内任一网点领取退股款。
15. 关于e租宝第二批返还比例,最高指示68%,大部分受害人对此比例表示满意。
16. 资金清退对象为在“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参与集资且已经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