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认为失联团员会有什么影响

如题所述

失联团员的影响:

(一)经多次核查后认定确属失联的团员,由所在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对失联团员作出停止团籍1年的决定,经基层团委审批后,报上一级团委备案。

(二)停止团籍后1年内,如团员与团组织取得联系并书面提出恢复团籍申请,由所属团支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研究提出意见,经基层团委审查后并报上一级团委批准,可以恢复团籍。如发现团员在失联期间存在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要严格执行团的纪律,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团员被停止团籍满1年后,基层团委要对其失联情况进行再次核查,如确认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根据团章第八条规定,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四)团支部因故无法召开团员大会的,可由基层团委直接对失联团员作出停止团籍、恢复团籍或除名的决定,报上一级团委备案,并在基层团委召开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时,提请对相关决定予以确认。

工作要求

(一)失联团员的核查认定要本着对党的青年工作、对团员高度负责的严谨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严格组织实施。基层团委、团支部要想方设法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与团员取得联系,找回失联团员,最大限度减少失联团员数量。严禁为逃避工作责任,随意将团员认定为失联团员。

(二)对失联团员的组织处置,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依照规定的组织程序,作出稳妥慎重的安排,确保处置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团省委将对各地各单位上报的失联团员进行二次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对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团干部,一律按团内纪律处分从严处理,并通报同级党委。

(三)基层团委要逐月对失联团员和除名团员进行登记造册(附件2)并逐级上报,由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属企业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省社会组织团工委、省地质局团委、团省委直属高等学校团委和省属中学团委统一汇总,自2019年7月起,每月向团省委报送登记名册备案。

以上内容参考  华南理工大学-关于做好失联团员核查认定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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