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法院判决完以后几年以后再复发还可以再打官司吗?

如题所述

人身损害,如果后续有医疗证明或者鉴定,可以另行起诉。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 尚未恢复需二次治疗所需要的费用。根据《民法典》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只要是“为 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都是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第2款的规定,后续治疗费的 赔偿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 等后续治疗费实行发生后,由赔偿权利人另行起诉。
2. 采用定型化赔偿方法,其前提是“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
应当注意的是,这里的后续治疗费包括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用。其中,“器官功能恢复训练费”不包括心理治疗费, 受害人受到不法侵害,精神也会受到伤害,同样需要心理治疗;精神损害的情况非常 复杂,哪些心理治疗,哪些不需要,很难界定。不赔偿心理治疗费,并未剥夺受害人 的相应权利;受害人可以依据相关司法解释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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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08

应当是可以的。毕竟这个人身损害,在当时没有能够彻底了解清楚,可以作补充索赔。

从第十九条,

第2个回答  2021-01-08
有后期治疗费用可以再起诉
第3个回答  2021-01-08
需要继续治疗的还可以再起诉。
第4个回答  2021-01-08
可以。如果是人身损害法院判决完后几年再复发,可以再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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