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低保需要什么条件父母?

如题所述

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二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三是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每个城市的低保都是不一样的。
农村低保:

1、 黑龙江省:

农村低保标准由2181元/年人提高到2700元/年人,财政补助水平由1483元/年人提高到1627元/年人。

2、 江苏省:

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达465元/人/月以上,比上年同期增长53元,增幅13%。

3、 广东省:

第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分别为530元,第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500元,第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310元,第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230元。
城市居民低保:

黑龙江省:

城市低保标准由376元/月人提高到440元/月人,财政补助水平由282元/月人提高到297元/月人。

江苏省:

全省城市平均低保标准达536元/人/月,比上年同期提高49元,增幅10%。

广东省:

第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准分别为600元,第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准为500元,第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准为400元,第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准为3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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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9-28
你好:

按照《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条件如下: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标准;

3、在职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和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

经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环节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提出建议意见,并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

公示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作出审批意见。

目前,也有部分地区将低保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流程可咨询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首先要明白申请低保的法律依据:根据《 社会 救助暂行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民发〔2012〕220号),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其次看想要申请者是否符合条件: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最后要咨询清楚当地申请低保还有哪些条件。

如果都符合,就可以进行申请了。

低保申请分为三种,一种是农村低保申请;第二种是城市低保申请;第三种残疾人低保申请。那么申请低保需要什么条件?不同类别的低保申请需达到不同条件,比如农村低保申请,需申请人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年收入低于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等。接下来我为大家详细介绍申请低保条件相关内容。

申请低保需要什么条件

一、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3、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

二、城市低保申请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9-28
农村低保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
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其家庭中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
农村低保申请人家庭,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报和核定家庭人口:
1、户籍迁出但尚在校就读的学
生;虽然拥有非农业户籍但在当地农村常住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应当计入的家庭成员,纳入共同生活家庭人口计算;
2、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不纳入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口计算;
3、外出务工半年以上的家庭成员,不纳入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口计算,但应按规定申报和核算收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和人员,原则上不能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
1、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撂荒承包土地、山林、水塘等,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就业培训、农业科技培训和劳务输出的;
2、拒绝配合入户调查或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包括非稳定性隐蔽收入)或转移、放弃个人资产的;
3、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4、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购买高档非生活必需品或长期高消费的;
5、家庭财产状况明显不符合保障条件、实际生活水平超过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
6、因赌博、吸毒等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7、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不能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的。
第3个回答  2022-09-29
一、申请条件

1、持有本市农业户口的居民;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00元/年);

3、对符合条件的“三无对象”实行全额救助,对有一定收入的贫困对象实行差额救助。

家庭成员包括下列人员:

(一)配偶;

(二)共同生活的子女;

(三)共同生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与兄、姐共同生活的父母双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

(五)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六)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实际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包括下列内容:

(一)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二)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三)社会服务业务、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四)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五)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单装修费用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家庭成员当年因病住院的医疗费用支出、家庭成员当年大宗学杂费用支出等)之后的收入;

(六)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人应当依法给付的赡养(抚养、抚养)费,但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除外;

(七)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

(八)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

(九)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

(十)房屋出租收入;

(十一)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第4个回答  2022-09-29
低保需要满足以下的三个条件具体如下: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在领取失业救济期满后仍没开始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标准;
3、在职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和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符合享受特殊优待的居民,那么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法律依据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
第四条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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