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局2021

如题所述

2021年1月11日,国家公务员院局官网发布《公务员辞退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公务员回避规定》《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共6条新规定。



摘录一下比较关键的:

《公务员辞退规定》

第六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

第八条 ï¼ˆä¸‰ï¼‰ åŽ¿çº§ä»¥ä¸‹æœºå…³è¾žé€€å…¬åŠ¡å‘˜ï¼Œç”±åŽ¿çº§å…¬åŠ¡å‘˜ä¸»ç®¡éƒ¨é—¨å®¡æ ¸å¹¶æŠ¥åŽ¿çº§å…šå§”审批后作出决定。

(六)将《辞退公务员审批表》和辞退决定等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同时将辞退决定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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