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周女士骑电动车时,不慎与王某驾驶的客车相撞,造成轻伤。对于这起车祸,交通部门认定驾驶客车的王某需要负全部责任。但这件事并没有这么简单,因为周女士在此之前已经做过试管婴儿,并且成功怀孕,但没想到,周女士在车祸后流产了。于是,周女士将王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试管婴儿费用及精神损害赔偿,共计费用15万余。但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周女士在车祸后十多天流产,没有办法将其与车祸划等号。但周女士确实受到了外界的刺激,才导致流产的。
经调查,法院认定周女士意外流产与该事故有关联,且周女士确实因该事件受到较大打击,故支持周女士的诉讼请求及精神赔偿!但法院认为,无论是医疗费赔偿还是精神赔偿,都要有法律法规依据。故周女士15万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最终判决事故责任方承担共计4万余元的赔偿!这4万中,2万是试管手术费用,1.5万是精神损害赔偿。一审宣判后,周女士和滋事者暂时没有提起上诉!周女士已经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周女士流产已经过了十天为由不予赔偿是站不住脚的。
对于周女士起诉肇事者一事,网友纷纷表示,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是周女士最正确的选择!当然,网友们也指责这名肇事者没有人情味。毕竟周女士车祸当天,孩子的b超检查已经不稳定了。很明显,周女士的流产和车祸有密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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