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向卫生部门,工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讲清楚以下内容:投诉人基本情况,即投诉人的姓名、性别、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被投诉方的基本情况。即被投诉方名称、地址、电话等,购买商品的时间、品牌、产地、规格、数量、价格等,受损害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的时间及与经营者交涉的经过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