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农村同村的房子十几年,没有买卖协议与合同,只是既定事实,法律承认吗?

我家在农村,1992年左右因为原来住的房子失火被毁,买了同村村民的房子居住至今,因为是亲戚没有书面的手续,后来土地调整的时候我们获得了土地使用证,但是原来的宅基地没有人要还是算我们家的。买了房子以后我们又翻修了房子并且建了厨房。
现在要拆迁了,原来的房东想要回房子,他的理由是出卖的是房子不是土地,现在的房子是家里的唯一住房,家人会失去房子吗?
妈妈已经过世,爸爸和妹妹非常着急,急盼专家解析,代表全家人感谢您!!!

以你说的情形,你们与原来的房东的买卖应该是合法有效的,且已履行,因此,现在房东想要回原来的房子是没有合法依据的。当然,如果原房东要是起诉的话,你们应认真应诉,最好聘请律师代理,以从法律上确认你们的相应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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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16
看过个电视节目,这样的情况下,你可以不必担心房子问题,就算最后判原来的房东胜诉,他也需要按照现在房屋价值补偿给你房款的!而且据我所知,农村房屋转让基本都是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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