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之间矛盾纠纷的案件越来越多,这其实也从侧面说明越来越多的劳动者懂得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是一件好事。熟悉相关的《劳动合同法》,这样就不会被用工单位随意开除或者扣工资,但是有些员工竟然钻法律的空子,职业碰瓷企业。这到底怎么回事?这种行为会受到什么处罚?一起来了解一下。
员工一年内告9家用人单位被认定碰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原告康某的诉求并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反而被法院判定为“职业碰瓷”,这件事情引起了很大的热议。康某在2018年9月3日入职某家具厂,入职三天就离职了,没想到康某将这个家具厂告上法庭,以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请求家具厂支付赔偿金等近14万元。法院认为:康某:“存在篡改重要证据并在诉讼中进行虚假陈述的行为。”所以并没有同意康某的诉求,而且康某之前就已经在福建,深圳,江西等多地有三十多起诉讼案件,另外一年之内还起诉了九家单位,因此法院判定康某这是职业碰瓷。
如何看待“职业碰瓷”的行为?
这种职业碰瓷简直就是扰乱市场秩序,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之间讲究的是信任,康某的这种行为只会让用人单位以后在招聘员工的时候设置更多的人陷阱,进一步激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不利于用人市场的和谐环境。
法院的这种判断会寒了打工人的心吗?
法院的这种判决只会让更多的人觉得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对于这种想着钻法律空子赚钱的人,终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看到法院的这种判决都会对《劳动合同法》产生敬畏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