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男子卖自制酸菜,被索赔千元,这种情况下男子只能认栽,因为他的行为的确违反了我国的《食品安全法》 。
贵州黔东南州天柱县的林先生因为在网上售卖自己父亲制作的酸菜,被购买者投诉到了市场监管局,经过认定该产品属于三无产品,并让其赔偿1000元钱,林先生认为自己很委屈,毕竟自己才卖9.9元,而且也才卖了9袋,林先生之前也在网上售卖过当地特产,不过都是有资质的,这次之所以售卖咸菜是因为有网友咨询是否有咸菜卖,他就将自己父亲腌制的咸菜随手卖了几袋,没成想被判定为三无产品,林先生觉得自己碰到了职业打假人,下面就来说一说林先生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只能认栽:
一、我国《食品安全法》 中有明确规定
之所以说林先生只能主动认栽是因为他销售的咸菜的确属于三无产品,所谓三无产品指的是无生产厂名,无生产厂址,无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的产品。 网友在收到林先生的咸菜后投诉到了当地的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局根据《食品安全法》中的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赔偿损失外,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计算,所以对林先生只能认栽。
二、林先生可以怎么办
林先生之所以会被要求赔偿,遭遇了职业打假人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因为林先生缺少对于这方面法律知识的了解,作为一个网店经营者对相关的法律条款熟悉是必备的,林先生就当交了学费,下一步应该好好学习一下相关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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