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的现在找了一份借条说我老公欠她6万,我老公根本就不知道欠条的事,现在她到我老公单位,和他姐姐单位去闹,我家的正常生活已经让她闹得一塌糊涂。他到单位就以欠钱为由,要是不还就把男女关系在说出来在他们分手的时候已经给了她10万(以卖车的名义),现在她还发过短信,威胁说我们的家庭住址她都知道。请问难道一个回家的男人就应该遭到一个曾是第三者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