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体制一)公办一统期(1949年至1985年)
自新中国成立至1985年,这段时期对于学前教育来说,基本上由政府承办,其主要作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福利存在。主办者通常是企事业单位的工会或妇联等。这一历史时期的学前教育办学体制是政府全面负责,只存在公办性质幼儿园,也就是说,只存在国家教育权,只有公办体制。比如,1983年,教育部颁发《关于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几点意见》,提出要“分期分批地办好公社(乡)中心幼儿园,使之成为农村幼儿园的基地,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它强调统一、集中、公办。这种高度集权,由国家包办学前教育的体制直到1985年中央出台《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止才有了一定的松动。此时期的学前教育也称之为学前教育公办期。
(二)民办产生期(1985年至1993年)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教育体制改革也开始启动,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要鼓励和指导国营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办学。这开始了学前教育回归社会的旅程。在随后几年的国营企事业单位改制中,尤其是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为减轻负担,大量的国营企事业单位将原本包办的学前教育推向市场,推向了社会。1993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进一步确定了我国“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标示着新的体制形式在国家层面上的清晰确认。这个时期,学前教育除了公办体制形式外,产生了新的体制形式——民办体制。从此,学前教育的办学主体从单一性发展为多样性,办学形式也出现了多样化。
(三)民办发展期(1993年至2003年)
1993年起至2003年十年间,国家持续地为学前教育提供了走向社会的宏观政策环境,全面推进了学前教育的发展。1995年国家教委、国家计委、民政部、建设部等多部委联合发出《关于企业办幼儿园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学前教育要“社会化“,鼓励企业办的幼儿园剥离企业或向社会开放;1997年国家教委颁发《全国幼儿教育事业“九五”发展目标实施意见》,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办好教育部门举办的幼儿园,逐步推进幼儿教育社会化;1999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规定:“积极发展以社区为依托的、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幼儿教育。要因地制宜地制定优惠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办学。”;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学前教育以政府办园为骨干,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国家一系列促进学前教育社会化政策的出台,使学前教育的办学主体进一步多样化,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的积极性得到了前所未有地提高。多样化主体的存在使各办学主体间的竞争逾演逾烈,进一步促进了学前教育市场化和社会化的发展。据教育部《2003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称,2003年我国共有幼儿园11.64万所,其中民办园5.55万所,占到了全国幼儿园总量的 47.7%。
(四)民办主体期(2003年至2010年)
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再一次明确我国今后五年(2003年至2007年)幼儿教育改革的总目标: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以此为标志,我国学前教育体制经过十八年的改革与发展,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已经发展成为在整个学前教育体制中举足轻重的,占主体地位的一种体制形式。至此,我国学前教育的市场化和社会化得到了空前的发展,民办体制在力量上逐渐占据着优势,在质量上也逐渐规定着整个学前教育水平的高低。同时,公办体制进一步萎缩,政府办园责任逐渐缩水。学前教育体制进入了以民办体制为主体的时期,即民办主体期。这一时期,最显著的特征是,民办园数量占到全国幼儿园总数的一半以上,而且逐年增长。据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显示,2004年民办园达到6.22万所,占到全国幼儿园总数的52.8%,到2010年,民办幼儿园达到10.23万所,占到了全国幼儿园总数的68%。
二、当前我国学前教育体制走向——公办加强期(2010年至2020年)
学前教育民办体制的快速增长,虽然为满足我国日益增长的学前教育需要提供了强大的资源供给,但仍然满足不了人们对“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几年来,全国各地相继出现了“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入园难”“入园贵”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公办园和社会力量办园比例不当,政府学前教育投入比例过低。为了解决这一新的问题,必须调整“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的学前教育体制走向。2010年7月,我国21世纪第一个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出台;同年十一月,国务院《关于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下发。这两个纲领性文件的出台,从不同的视角阐明了当前到2020年我国学前教育体制建设调整的目标和方向:政府主导、成本分担、以县为主。其实质是加强学前教育公办体制建设,“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具体可陈述为:在办园体制上,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在投入体制上,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体制;在管理体制上,明确各级政府责任,以县为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
为了着力、迅速解决目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国家决定在公办加强期的前三年,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到2013年实现新建改扩建幼儿园9万多所,新增投入超过1000亿元,积极探索公办幼儿园管办分离、委托管理的运行模式。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到2020年,公办幼儿园“广覆盖”,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三、未来我国学前教育体制走向——公办主体期(2021年以后)
根据建国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体制的各期经历及政策调向,比照英美法意等发达国家和印度、巴西、蒙古、古巴等发展中国家学前教育的发展轨迹,我们能清晰地看到:世界学前教育发展的公益性趋势在加快;实施学前教育全免费的国家和地区在不断扩大。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决定了它不可能像商品一样完全通过市场来提供,而必须通过市场以外的资源配置机制来提供。所以,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未来我国学前教育体制将以“公办为主”,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以“县为主”,进入公办幼儿园在数量和质量上占绝对优势的“公办主体期”,为跨入国家义务教育体系,实现学前一年、两年或三年免费教育做好起跳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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