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父亲探视权可以接走孩子过夜吗

如题所述

如果父母双方因感情破裂离婚,孩子会跟着其中一方一起生活,如果另外一方想要看孩子却被拒绝,法律上有相关的规定维护了这一权利,即给予探视权。有了探视权,可以跟孩子联系、随时和他聊天。那么离婚后,父亲探视权可以接走孩子过夜吗?下面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为大家答疑解惑。一、离婚后,父亲探视权可以接走孩子过夜吗
      准确来说是不可以的。
      根据对探视方式的约定,可以暂时带走。
      比如平时跟母亲,周末跟父亲。但是不可以一直带走,也不可以违背对探视方式的约定,私自将小孩带走,私自接走孩子也是违法行为。违反探视权,可以协商、调解、起诉,不能私自做出侵犯对方抚养权的行为。可以带出去玩,但一定要送回去的。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零至三周岁的幼儿,该阶段的幼儿身体、智力等诸方面受环境的影响较大,无生活自理能力,如果适用逗留性探望方式,可能会因环境经常变化而影响幼儿的身心健康,因此该年龄段适用探望性探望较为适宜。
      三至十周岁的子女,该阶段的儿童,对环境的变化适应能力增强,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的方式均可适用。又因此阶段的儿童尚无辨别能力与控制能力,在是否探望问题上很难表达其真实意思,容易为他人的观点所左右,所以对此阶段的儿童实行何种探望方式,可不征求被探望子女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二、离婚后探望权有限制吗
      一般来说,对于探望权是没有限制的。因为这是由血缘关系和社会伦理决定的,由于天然的亲情、没有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思念孩子要求探望孩子是天经地义的。如果这种探望对孩子身心健康可能会产生不好的影响,比如在探望孩子的时候让未成年的孩子吸烟啊、带他去不良场所之类的,那么这种探望就会被禁止。
      首先,探视权行使的最好方式就是离婚的夫妻之间事先约定好,什么时候可以探望、多久可以看一次孩子、可以探望多久、具体的可不可以和探望一方过夜等等,法院都是愿意双方自己商量好这些具体事项的,只有实在是没办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才会根据具体的情况用判决的方式来规定。
      其次,对于谁有探望权,一般来说,是由没有和孩子一起生活的父亲或母亲拥有的,在特殊的情况下,可以延伸到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上,法律对此没有特别规定,但是按照公序良俗社会伦理来说,隔代的亲人也应该有探望的权利,并且在各地的具体司法实践中也是有过这种判决先例的。
      最后,这种探视权并不一定是字面意义上说的就只能看孩子一眼,按照具体情况也是可以带孩子过夜的。如果是孩子太小,比如还在襁褓期的婴儿,可能和另一方过夜就比较不方便,如果是年龄大一点的孩子,就可以和没有一起生活的父亲或母亲住一晚之类的,如果孩子比较大了,最好是征求他本人的意见,想多久见一面、什么形式等。
三、限制探视权的情形有哪些
      1、探视权人患有严重危害健康甚至是生命的传染性疾病,而该病可能通过和子女的一般性接触传染给子女的;
      2、探视方在探视过程中对子女有严重违法或犯罪行为,如对子女有暴力行为或拐卖子女的行为;给予未抚养一方探望权,主要是为了提供未成年子女一个良好美满的成长环境,如果探望一方对子女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那么探望权的行使就违背了权利行使的初衷。
      3、探视方有借探视之机藏匿子女,探望一方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使子女离开抚养方的监护的行为;
      4、探视方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的,如探视方在子女面前表现出吸毒、赌博的恶习,或者是怂恿子女犯罪的。
      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离婚后,父亲探视权可以接走孩子过夜吗的全部内容。由于探视权的单一性、特定性和财产性,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家长不可以因为个人情感因素违背法律,有探视权也不代表着可以接走孩子过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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