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通勤车司机,司机会得到工亡赔偿吗?

父亲在一家物业公司工作2个多月,父亲在开通勤车接送保安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当时车里有两名保安,其中一名保安当时死亡,另一名保安重伤,(我父亲在医院抢救1小时左右去世),交通事故认定书全责(逆行超车撞树)。 物业公司法人是我家亲戚,事情一拖再拖,物业方并没有解决方案,打电话不接,前几天我申请了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劳动仲裁院让我准备确定劳动关系证据。 父亲去世后,爸爸的手机在物业公司法人亲戚手里,物业公司法人亲戚得到手机后把他和爸爸的微信聊天记录通通删除了(这聊天记录大概指派我父亲日常工作任务),后来我用手机恢复软件把物业公司法人删除的聊天记录恢复了。 物业法人亲戚托人给我传话说,如果我敢告他,要打折我的腿,我虽然是个小孩,但我不信邪,我相信社会是有正义的。 各位叔叔,我今年才20几岁,无依无靠,希望看见此贴得叔叔阿姨帮帮我,好人会有好报的。 劳动仲裁让我找证据,我手里只有父亲手机微信恢复的聊天记录,和以前父亲在工作时的录像以及图片,这算证据吗?我都蒙了,呜呜呜.....
以下图片是物业法人和父亲的微信聊天记录

鉴于你父亲对交通事故负全责,那么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要取决于你父亲工作的性质。
1.如果你父亲是司机,其工作内容就是开车接送保安上下班。那么本起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且因工作原因,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2.如果仅仅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了本起事故,因为你父亲对事故负全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无法认定为工伤。
3.这么大的事,且涉及到事实劳动关系认定及工伤赔偿,还可能要到法院诉讼,整个流程较为繁琐复杂,建议在本地委托一位律师处理。
望采纳!

附: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追问

叔叔方便加一下微信吗?

追答

如果是南昌地区的可以私信联系我,如果不是还是本地找个律师吧。劳动仲裁及诉讼程序并非咨询就可自己操作,细节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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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16
虽然同情你。但是全责是无法认定为工伤的。追问

但是在旅行工作职责期间,也不可以认定工亡吗?

追答

因为你父亲是全责,只要是非主责才可以认定工伤

非主责指的是无责,次责,同等责任这三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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