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区别

如题所述

看守所与看守所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性质不同;2.不同的应用对象;3.法律依据不同;4.应用目的不同;5.适用的当局是不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一、看守所:
看守所(罪犯临时羁押场所)看守所是收容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构。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不满三个月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看守所羁押犯罪嫌疑人,必须凭还押机构持有的公安机关、县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暂予拘留的证明文件。没有此类证明,或者证明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保管。
二、拘留所
拘留所,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特定的人进行短期拘留的场所。被拘留者包括:被刑事拘留者。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限制现役罪犯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目的是防止现行犯罪分子或者因犯罪应当逮捕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审判或者继续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拘留罪犯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其签字或者盖章。拘留后,除妨碍侦查不能通知的情形外,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所在单位拘留的原因和拘留地点。被拘留人应当在被拘留后24小时内接受讯问。如果发现不应该拘留,必须立即释放,并出具释放证明。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经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决定,再送公安机关执行;办理拘留手续过于紧急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先将犯罪嫌疑人带到公安机关,立即办理拘留手续。根据我国法律,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