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赠房给妻子离婚后遭其索要房租,妻子涉嫌诈骗吗?

如题所述

  并不算诈骗,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该男子前妻占有的房屋份额是有效的。所以说他向男子索要房租的做法是有据可依的,但是怎么做到底行不行,还要看法官具体的分析判决,那么这件事到底是个怎么回事呢,我们可以简单的来了解一下。

一.婚前协议,房子份额归妻子

本案的主角小军与他的妻子在2016年就成婚了,结婚当年小军与父亲合伙在里面买了套房,当时小军和父亲约定好俩人各占房子份额的50%。房子总价约60万元,小军与父亲付了首付12万元,剩下的48万按照按揭贷款每月还款就行。在小军成婚前,小军与妻子协议,将自己占有的房子50%的份额全部给予妻子,作为妻子的个人财产,而不是自己的婚前财产。为了此事,小军与父亲还有妻子一起去了公证处,拍了照做了协议。所以是具有法律效益的。

二.婚变离婚,妻子要房租

小军与妻子的相处并不愉快,没到一年的时间,妻子就婚内出轨,俩人离婚。事后,房子每月的贷款也一直是由小军和父亲偿还,房子也是小军一家人在居住。但是在2019年的时候,前妻声称自己应该拿回属于自己的房子的50%的份额,要求小军支付她每个月1000的房租。为此将小军一家人告上法庭。法官在了解情况后,一审时认定前妻确实有索要房租的权益,判定小军安装每月800元房租的价格支付给前妻几年来的房租费用。

三.小军不服,二审改判

一审后小军再次上诉,认为前妻不仅没有尽到偿还房屋贷款与装修房屋的义务,还在婚内出轨,违背了婚前协议里他赠与妻子份额的初衷。现在不仅要自己偿还房贷,竟然还有给前妻交付房租,这样判决是否合理,是否有法可依呢。果然二审后,法院改判,认为妻子仅有让男方归还房屋,办理过户手续的权利,而无索要房租的权利。

  生活就是这样的多变,小军为了让妻子幸福的生活,愿意将房子的份额交予妻子,可又怎么会想到妻子会如此对待他呢。认清一个人是如此的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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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18
不涉及,因为当时男子是自愿赠与给妻子的,房子就是属于妻子的,而现在他们已经离婚,不相关的人了,收房租也正常。
第2个回答  2020-11-18
男子赠房给妻子离婚后遭其索要房租,我认为妻子是不涉嫌诈骗的,妻子确实是要和他结了婚在一起生活,后期只是出轨了,但并没有是以结婚为目的骗取钱财的。
第3个回答  2020-11-18
我认为妻子涉嫌诈骗,男孩子要保护好自己,不要见到女人就把持不住。
第4个回答  2020-11-18
男子赠房给妻子离婚后遭其索要房租,我认为不算诈骗,这是在两人相爱的时候该男子所作出的承诺,不应该出尔反尔,说话不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