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路上被别人骑电瓶车从後面追尾,造成脚骨骨折,当时没拍照路段也没摄像头,报警说要先扣车还不一定能抓到人,取车还要交2000元罚款,难道这样的事就只能自认倒楣了吗?那这样的话是不是谁都可以在街上随便撞人了,这个社会还有安全性可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