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对方要保险直赔,要求我先垫付,我该怎么做?

我不想垫付,对方说他也没有钱先垫付,该如何处理?我急用车啊。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当对方的保险保额足以支付赔偿款时,是可以要求保险公司直接赔偿的,对方及对方保险公司未及时赔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1-06
可以通过法院起诉保险公司及车主赔偿。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
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如果想息事宁人 可以协商解决,以前我也出现过这样的问题,我是自己垫付的。不行的话用我上面的方法就可以处理了 ,谢谢追问

妖,这么麻烦

追答

肯定麻烦啊 ,一般是采取息事宁人的办法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1-06
那肯定不干啊追问

什么不干,问题他说又没钱垫付,修车钱好贵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