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坏他人财物不赔偿,法律怎么处置他

如题所述

报警,派出所委托司法鉴定,损失价值5000元以上,嫌疑人构成犯罪,不赔偿,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被害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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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11
法院会强制他执行,会把他名下的东厂或者不动产以拍卖的形式卖出所得的款项来赔付对方。多余的还给你。
第2个回答  2019-08-11
按照现在的司法解释,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5000元,如果达到这个价值就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损坏物品的价值应当以物价评估报告认定的价值为准。
第3个回答  2017-11-28
故意毁坏财物罪: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3条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按该条例第8条规定,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
故意毁坏财物罪一般起算点是5000元。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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