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函通常是指具有人事存档权的单位同意接收相关人员而出具的函件。人事关系转移的一种,是计划经济制度时期,极其重要的个人人事转移手续,直至今日依然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接收函常见于人事户籍调动相关手续中。单位分为:有人事存档权单位和无人事存档权单位,而有人事权单位才能出具接收函。一般的,党委机关、政府单位及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才市场有人事权。无人事权单位不能单独出具接收函,需要有人事权的上级主管单位或者委托人事代理部门才能发函。
这里要说的接收函常见几类:
1. 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办理配偶调京手续所用同意接收函
2. 人才引进配偶随调同意接收函
3. 留学生回国家属随调接收函
4. 驻京部队家属随调同意接收函
5. 公务员家属随调同意接收函
6. 中央遴选干部调京家属随调同意接收函
7. 留学生本人落京北京单位接收函
8. 北京生源高校毕业后回京单位接收及签订三方协议
9. 其他情况等。
具体申报形式又分按工人、干部两种方式办理。区分依据于京外方的档案身份决定。
特别指出:还有一种无业的方式,叫做随迁,与随调不同,其进京后只能以工人身份存档。它的局限性在于,无论你之前档案身份是干部还是工人,进京后都将以工人身份存档。对于未来的影响是有的,如过将来要进入北京的体制内单位工作,是聘任不了职务的。从档案的角度看,随迁的形式容易给自己挖坑,非常容易造成档案不合格等情况。最常出现的不合格是,没有在进京前办理失业手续!所以按照无业进京并不是一件好事。在这里提醒大家,不要图一时轻松按照无业申报!当然,如果档案手续合格,是可以在京新建档案的,新建后的档案和你之前的档案合并后,可存入北京的人才市场。如果已经按随迁的形式进入了北京,现在想重新拥有干部身份,最常用的方法是,需要再次考取一个统招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