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下来房产证的房屋要赠与去哪里公证?

如题所述

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不能办理赠与公证。办理遗嘱公证,立遗嘱人本人亲自办理,遗嘱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本人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款单);遗嘱手写稿;公证员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找两个与家庭没有利害关系人,作为遗嘱执行人,他们也要准备二代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指定医院的精神健康证明。 先准备好以上材料到公证处预约公证员,由公证员审核材料并且开具介绍信到指定医院的精神健康证明。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按照法定的方式处分个人财产或其他事务,并在死亡时生效的法律行为。您母亲如果想在北京办理遗嘱公证,要求她亲自来本公证处办理。办理遗嘱公证应注意的问题:遗嘱所指的财产如果是你父母结婚期间取得的,应属于你父母夫妻共同财产,财产一人一半,母亲立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一半财产,父亲过世了,只能办继承权公证。遗嘱人设立的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如所处分的财产是否为个人所有,是否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遗嘱人应向遗嘱行为发生地或住所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如遗嘱人因特殊原因(年老体衰、行动不便或住院等)不能到公证处办理的,公证员可以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要求提供医学诊断证明。遗嘱人要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得办理。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立遗嘱人在遗嘱生效前可以变更、撤消遗嘱。立遗嘱人在遗嘱生效前可以变更、撤消遗嘱。 但公证遗嘱效力最高,要变更公证遗嘱需要到公证处办理,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其他形式的遗嘱无法对抗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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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05
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不能办理赠与公证。办理遗嘱公证,立遗嘱人本人亲自办理,遗嘱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本人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款单);遗嘱手写稿;公证员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找两个与家庭没有利害关系人,作为遗嘱执行人,他们也要准备二代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指定医院的精神健康证明。 先准备好以上材料到公证处预约公证员,由公证员审核材料并且开具介绍信到指定医院的精神健康证明。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按照法定的方式处分个人财产或其他事务,并在死亡时生效的法律行为。您母亲如果想在北京办理遗嘱公证,要求她亲自来本公证处办理。办理遗嘱公证应注意的问题:遗嘱所指的财产如果是你父母结婚期间取得的,应属于你父母夫妻共同财产,财产一人一半,母亲立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一半财产,父亲过世了,只能办继承权公证。遗嘱人设立的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如所处分的财产是否为个人所有,是否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遗嘱人应向遗嘱行为发生地或住所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如遗嘱人因特殊原因(年老体衰、行动不便或住院等)不能到公证处办理的,公证员可以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要求提供医学诊断证明。遗嘱人要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得办理。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立遗嘱人在遗嘱生效前可以变更、撤消遗嘱。立遗嘱人在遗嘱生效前可以变更、撤消遗嘱。 但公证遗嘱效力
第2个回答  2015-11-12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赠与协议的公证是无效的,房屋赠与协议公证的最根本问题就是房屋的所有权问题,没有房产证,就不能明确这点,更不用说做房屋赠与协议公证。
  房产赠与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所拥有,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为。这种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或朋友之间。房产赠与属于房地产交易的一种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但房产赠与同其他形式的房地产交易有所区别,在房产赠与行为发生时,当事人只有按照房产赠与的有关特殊要求和程序办理正式的手续。
  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受赠的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而且只有办理了正式的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赠与才算是具有了法律效力。
  办理房产赠与过户手续的具体步骤是: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房产赠与过户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契税是房屋现值价格百分之三,领取契证。
  (三)房产赠与过户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为准。即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在赠与房屋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持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到房屋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
  房产赠与的流程
  一、亲属间的赠与房产过户流程:
  亲属间房产过户可以通过继承方式或遗嘱继承方式变更房屋权属。
  根据《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不征契税,当然最划算,但过户手续只能在产权人去世后才可办理。遗嘱继承也是如此,即使做了遗嘱公证,产权人在去世前还是可以随时变更继承人。所以这种方式最便宜,却最不容易得到保障。
  如果办理赠予的话,需要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等证明材料,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持赠予公证书就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赠予的费用包括:3%的契税、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公证费的收费标准各地不相同,很多城市是按照房产价值的2%收取,有些地区还要求贤对房产进行评估,评估的收费从0.3%到1%不等。
  事实上赠予未必比房产买卖过户更省钱,如果房产的产权证或是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税票填发时间满5年的话,还是办理房产过户更划算。办理房产过户需要交纳1.5%的契税(非普通住宅为3%),双方各万分之五的印花税。房产的产权证或是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税票填发时间不足5年的话,就会涉及到 5.5%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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