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确属忘记限行日,无意开车出门的车辆,在接受了一次处罚后(京牌罚100块,不扣分。非京牌罚100块,扣3分。)。
在3个小时内,司机可将车驶出限行区域、开到最近的停车场或返回出发地,而不用担心被再次处罚。但若一天内连续出行,则将会被连续处罚。
1、2008年10月1日起,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封存30%公务用车。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北京车辆限行规定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时间为0时至24时。
2、根据北京车辆限行规定内容,2008年10月11日至2009年4月10日,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其他机动车(含已办理长期市区通行证的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试行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限行时间为6时至21时。停驶的机动车减征1个月养路费和车船税。
3、根据上述第一、二条规定,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的车辆车牌尾号分为五组,定期轮换停驶日,北京车辆限行规定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前公告。
4、首次停驶车牌尾号:星期一至星期五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含临时号牌;机动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以下机动车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的限制: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限制;
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限制;
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限制;
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限制;
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限制。
驾驶当日限号车辆在限号区域通行,属于违反禁行标志,处罚是扣3分、罚款20-200元,一般是处罚金100元。不过地区不同具体细则会有些许变化。单双号限行制度是为了缓解城市交通压力而催生的一种交通制度。政府充分考虑到广大市民的利益,对实行单双号行驶的车辆减征3个月车船使用税和养路费,而这两项政策将减征13亿元。违规车辆不减征车船税和养路费。
扩展资料:
处罚规定: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罚款200元不记分。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罚款100元记3分。针对在外环线以内对于机动车违反尾号限行或外埠牌照机动车违反早晚高峰限行规定,3小时以内驶出限行区域记一次处罚。同时,在外环线以内对于机动车违反尾号限行,或外埠牌照机动车违反早晚高峰限行规定的,3小时以内驶出限行区域,记一次处罚。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_中国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