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一直在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建卡做全面的孕前检查,(按照医院要求怀孕期间大概共计检查40多次到50次)在该医院也做过4维心脏彩超,唐氏筛查.但孩子出生后检查出有先天性心脏病复杂畸形.并且内脏全部反位.现在孩子心脏病治愈的可能性很小.想咨询一下像这种医院在怀孕期间未检查出以上问题有没有责任,如果要走法律程序胜诉的可能性大不?证据补充:医院建卡所有的检查结果都已全部复印在手
期间找过医院,医院要我们做司法鉴定,但我了解了一下司法鉴定就是在其他医院找一些专家然后一起分析定论,很多人都说有行业保护的潜规则在里面,所以患者方是不占优势的。这样的话还有必要做司法鉴定吗?还是直接通过法院起诉解决?
追答建议直接起诉到法院,让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可指定较为权威的鉴定机构,比如华西等),这样可以饶靠医院的人为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