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4-08
首先,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一种历史现象,有它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在社会主义社会,虽然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已经消灭,宗教存在的阶级根源和社会根源已基本消失,但是,由于人们意识的发展总是落后于社会存在,宗教作为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一种旧思想、旧习惯,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彻底消除;也由于社会生产力还没有极大提高,物质财富还不丰富,教育、文化、科学技术还不够发达,某些严重的天灾人祸给人们带来的苦难还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彻底摆脱;还由于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着阶级斗争和国外宗教势力的渗透。所有这些因素决定了宗教在社会主义历史时期,在一些人中的影响不可避免地还要长期存在。当然,在人类历史上,宗教终究是要消亡的,但要在一定的客观条件具备的时候才能自行消亡,决不能凭主观臆想人为地下一道命令,来改变这种客观规律。
其次,宗教信仰已成为一部分公民的精神支柱,属于世界观的问题。对待这些问题,不能用简单的强制的方法去处理。每个人的社会生活经历,所处的环境,所受的教育等各不相同,因此反映在精神世界问题上,世界观上也不尽相同。但是,在我们国家里,这种差异是次要的。全国人民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党的基本任务就是要使全国人民的意志和力量集中到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这个共同目标上来。我们党正是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理论,制定关于宗教的政策。
所以,在《宪法》中明文规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的一项政策,一直要贯彻执行到将来宗教自行消亡的时候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