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党中央、国务院在全面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
的基础上,决定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同时,改革和完善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合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完善机关
工人工资制度,适当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
准、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 这次提高社会保障对象的补助标准,扩大了保障范围,增加了保障项目,加大了
中央财政补助规模,解决的力度是近几年最大的一次,改革惠及1.2亿人。特别需
要强调的是,这不是简单地给某一部分人“长工资”,中央关于收入分配调整的重点
是“改革”制度、“规范”秩序。 收入分配领域存在四大问题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收入分配的体制和机制发生了巨大变化。深化收
入分配体制改革,首先要正视分配领域出现的问题。 ———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当前,我国收入差距扩大中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因素,
从分配本身看主要包括:一是垄断性行业的收入分配同市场脱节,表现为关键岗位或
工种的职工收入低于劳动力市场价位,普通岗位或工种的职工收入却高于劳动力市场
价位。二是保险福利制度改革对收入差距扩大的影响,比如,住房制度改革以后,经
过公房出售这个环节,默认了过去住房实物分配中造成的不平等,福利分房时代分到
更多、更好的住房的,利用出租或出售房改房,就可以获得更多的收入或利益;在社
会保障制度改革中,能够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大都是处于垄断性行业的国有及国有
控股企业。这些企业的职工不但在职时工资收入高,而且退休后还能得到企业年金。 ———分配不公。处于垄断性领域的企业,工资分配上的平均主义,造成企业内
部的分配不公;而普通岗位的工资收入高于劳动力市场价位,比其他行业同工种职工
的收入高出很多,因而在全社会范围内造成分配不公。此外,分配不公在行政机关和
事业单位也很严重,表现为工资分配上的平均主义。 ———分配秩序比较混乱。国有单位的分配失控,是造成分配秩序混乱的根源,
主要表现为分配规则的混乱、无序,资金渠道过多、过滥。国家垄断经营企业凭借其
垄断地位获得的差额利润,并没有上缴国家财政或转为国有资本金,而是直接或变相
地转化为职工收入和福利,造成行业间收入差距过大;行政机关把通过财政以外的渠
道获得的资金,也转化为职工津贴、补贴等收入项目,造成不同单位之间公务员的收
入过分悬殊。 ———分配格局不合理。不同人群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正在对我国社会经济生
活产生重大影响。过去,由于全社会范围内的收入差距很小,分配格局就像一个“矩
形”。现在,由于收入差距扩大,城乡居民的收入分层很明显,分配格局就像一个“
倒三角形”。这样的分配格局对保持社会稳定是极为不利的。应当从确保国家长治久
安的战略高度,对现有分配格局进行及时调整,逐步形成“两头尖、中间大”的分配
格局。改革取向:“调高”、“扩中”、“保低” 收入分配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反映,国民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社
会发展中不协调的因素,都会在收入分配中这样那样体现出来。特别是目前收入差距
或贫富差距的扩大,尽管尚未构成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导火索,但是,一旦差距扩
大的趋势得不到有效调节和控制,势必会对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产生不利
影响。 中央多次强调,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合理
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使全体人民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要通过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着力
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初次分配:坚持市场导向改革,重点在国有单位 提高收入分配的透明度,是国有单位收入分配改革的重点和难点。由于国有单位
分配制度改革相对滞后,一些单位自行设立了津贴、补贴和福利项目,形成了新的单
位福利待遇。这些福利待遇名目很多,资金来源不透明,不易监控,应结合深化国有
单位收入分配改革,认真予以清理。 国有单位收入分配改革要着力抓好以下方面: ———继续推动垄断性行业的收入分配改革。改革的方向是工资收入要同劳动力
市场价位相一致。 ———推动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公务员收入分配是整个社会收入分配的重要组
成部分,解决公务员工资分配问题,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务员薪酬制度,不仅有利于解
决公务员工资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而且
有利于引导和推动社会收入分配关系的调整。 ———推动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其工资分配都应同市场接轨。工资收入的高
低,不应当取决于所供职的单位,而取决于所从事的职业。 再分配:体现社会公平,让全体人民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目前,我国收入再分配改革所面临的任务仍很艰巨。 首先要着力解决再分配的“逆向调节”。所谓再分配的“逆向调节”,主要表现
在两个方面:其一,个人所得税收入中,高收入者的贡献率并不高,相反,工薪阶层
却成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其二,垄断性行业的职工不仅在职时能领取很高的收
入,而且退休后通过企业年金等形式也能领取丰厚的退休收入。再分配存在的“逆向
调节”,不仅对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极为不利,而且成为收入差距扩大的潜在因素
。亟须通过改革个人所得税制,以及完善企业年金的税收政策加以解决。 其次,要进一步完善税收调节体系。目前,我国贫富差距不仅仅表现为收入差距
,居民的财富占有形态呈现多样化,对贫富差距的税收调节应是全面的。开征遗产与
赠与税对增加税收收入的作用是有限的,但可以引导富人向社会转移财富。 还要增加对低收入者或贫困家庭的救助方式。低收入者或贫困家庭在住房、就医
及子女就学等方面仍面临很大困难,今后应重点研究如何完善廉租房制度,进一步改
善其居住条件;实施医疗救助,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建立贫困家庭子
女奖学金制度,解决其子女“上不起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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