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坏他人家的玻璃价值100元不到

起因他人家带人将我家的围墙强拆,我应为气在头上故意损坏他人家的玻璃价值100元不到,现在他家不同意协商,将我送到派出所说要拘留,是否真的拘留,问题有那么严重吗?急~。他既然告我,那么我可以反过来告他吗?那么他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分析:你们双方都违法了,他人带人强拆你家围墙,他共带了几人?有否超过三人?强拆的围墙经济损失是多少?以上两条如有一条满足条件,即他人就构成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公安机关应予立案。
你故意损坏他人家玻璃价值100元不到,由于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追问

超过3人。具体7 8个人左右。围墙经济损失500-600元左右,多谢~您的指导!衷心感谢~

追答

要掌握证据,人证、现场照片,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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