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不符怎么办

如题所述

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不符,如果超出合同面积,在面积3%以内的部分由买方补齐,超出部分由卖方承担,如果面积低于合同,则卖方以实际面积差来进行赔偿。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扩展资料: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第十条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2-28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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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30
当初房型模具上标的面积是八十九点多平米,现在合同上却写的是九十一点多平米。开发商说罗女士请的人量得不准。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条款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房屋的面积是以商品房合同中约定的面积为准,至于阳台面积的计算方式同样要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则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方式计算。如果合同对面积出现误差的情形进行了约定,则按约定处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在房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不超过3%的情况下,购房款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不能解除合同;在房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情况下,买受人既可以主张解除合同也可以继续履行合同,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按上述解释规定的原则处理。房屋面积测量与计算的具体操作按《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点评:在购房关于房屋面积应注意以下事项:
1、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到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2、销售者销售商品房,必须明示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及应当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3、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标注单位应当为平方米。
4、商品房的销售面积与实际面积之差不得超过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规定的商品房面积测量限差。
5、按套或者单元销售的商品房,各套或者各单元销售面积之和不得大于整幢商品房的实际总面积。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1-04
当初房型模具上标的面积是八十九点多平米,现在合同上却写的是九十一点多平米。开发商说罗女士请的人量得不准。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条款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房屋的面积是以商品房合同中约定的面积为准,至于阳台面积的计算方式同样要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则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方式计算。如果合同对面积出现误差的情形进行了约定,则按约定处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在房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不超过3%的情况下,购房款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不能解除合同;在房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情况下,买受人既可以主张解除合同也可以继续履行合同,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按上述解释规定的原则处理。房屋面积测量与计算的具体操作按《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点评:在购房关于房屋面积应注意以下事项:
1、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到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2、销售者销售商品房,必须明示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及应当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3、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标注单位应当为平方米。
4、商品房的销售面积与实际面积之差不得超过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规定的商品房面积测量限差。
5、按套或者单元销售的商品房,各套或者各单元销售面积之和不得大于整幢商品房的实际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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