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钱,要是去法院起诉的话要多少手续费吗?

如题所述

1、首先,去法院起诉需要缴纳诉讼费,诉讼费是根据案件的标的额来收费的;
2、其次,起诉到法院,除了诉讼费,还有可能产生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
3、最后,具体交纳费用可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计算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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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6-08
为了2000块钱去法院告一个人,你绝对得不偿失,现在去法院打官司费用不低,你还要请辩护人什么的,而且时间还会拖延很久,法院会找你要各种费用的,他们也需要找人,找到了才能跟你对薄公堂,我觉得你还是算了,就当2000元认清一个人,买一个教顺,其实也值了
第2个回答  2016-06-01
根据标的额大小会有所不同,起诉的话一般是你先垫付,你起诉书上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起诉费,最后判决的时候根据实际情况,也许是对方付,也可能是你付,也可能你们双方分担。追问

别人欠我八万多的货款,

追答

这个可能要根据你当地的经济水平来看,你可以去法院立案庭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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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8-20
去法院办理起诉手续,当事人应当预交诉讼费,但是符合缓减免条件的,可以暂时不缴纳。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二)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三)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四)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四)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以上就是您问的去法院立案就要交钱吗地回答了,希望对您有帮助
第4个回答  2016-11-10
诉讼费用需要根据当事人起诉的标的额计算,相关标准在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481号)》有明确规定。
法条参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481号)》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