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10-31
最为关键的是退货理由
退货的理由数不胜数 如果是以产品质量不合格、伤人来要求退货显然不成立 因为您还没使用过 理由站不住脚
那么依照合同的最基本特征 如果你一定要退货 可以有以下几个理由:首先是依无效的合同来讲 如果您购买时遭到欺诈威胁等 合同自始无效 这就要求您举证遭遇欺诈威胁 其次是比较淫荡的 您可以说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显失公平主要意为当事人双方的信息不平等因而导致另一方以重大误解履行义务 简单来说就是您购买时由于尚未弄清楚产品对我是否有用而在理发师的极力宣传之下买下了货
如果您急于解决这个问题 我有以下建议:
您可以找一个看起来老成的男性朋友 将我上面的话背给理发师听 如果理发师硬说要翻看法条 说法律在第几页规定神马三包政策产品质量神马的 您就让那位男性朋友说这句话:“您说的都是法律规则 按照法理学的理论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就是我上面写的退货理由)是绝对的高于这些规定之上的 即使上了法庭法官也是听原则的多。
如果还有麻烦 可以加我扣扣87734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