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司名义注册的商标,公司注销了。那怎样去转让给个人。

如题所述

在公司注销后,公司名下的商标该如何处理,能否办理转让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公司注销就是符合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其他事由而发生转移的情况。公司注销时有两种情况,一是在企业注销之前,商标未转让出来的,按照企业注销时清算报告中的决议决定商标的归属。如果在清算报告中没有表明商标权归属的,可以由原公司的全体股东就公司注销清算时遗漏的财产予以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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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20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 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提出注销申请的,应当提交有关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证据。注册商标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被注销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终止。公司可以自注销之日起1年内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公司已注销,法人已不存在,办理转让,转让人都以清算组织的名义办理转让。(《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注销应成立清算组办理相关清算手续)以清算组织名义办理转让手续应提供以下材料:1、该公司成立清算组的相关证明;(如法院判决成立清算组织等)2、转让申请书(转让人由清算组织盖章)、委托书(由受让人签章)、委托人的相关证件(根据商标局07年文件规定,个人必须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与受让商标的注册范围基本一致,否则不予转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