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门口车位使用权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门前的地面只要不归个人所有,那么就属于公共用地,个人是无权进行干涉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城市道路规定范围内,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道路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停车的,不得防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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