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基本义务:
1、爱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4、依照法律纳税。
5、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