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先崇拜的社会意义

如题所述

原始的祖先崇拜意义
礼记祭法:(有虞氏祖颛顼而宗尧。夏后氏祖颛顼而宗禹)。郑玄注疏:(有虞氏以上尚德,禘郊祖宗,配用有德者而已;自夏已下,稍用其姓氏之先后次第)的记载表明最初的祀祖,并不以血统为标准,乃是以功德为标准,到夏后氏以后,始由尚功德转成尚血统而行祭祀。至于殷商时代,董作宾先生在(中国古代文化的认识)一文中,谈到殷人信仰的中心在于人鬼,十万片甲骨文字,大部分是为祭祀占卜用的。殷人认为过世的祖先其精灵依然存在,和上帝很接近,且其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可以降祸延福于子孙。中研院史语所陈韵珊研究员从卜辞内容研究殷人祖先崇拜的理念时,亦有相同的结论。可知上帝在殷人眼中是高不可攀,令人敬而畏之,且视祖先为具超能力的神明,祈福避祸均乞助于祖先神,这是殷人祭祖的主要观念;周人则不仅深信祖先的灵魂有降祸赐福的能力,且可配乎天。于是祖宗神取得形式上同等于天的确定地位,在实质上成为祭祀的主体了。再加上周人认为君主是天子,但因(殷革夏命,周代殷祀)之鼎革无常的现象,愈加深天不可信,其旨意难捉摸,唯先王的典型美德可以遵行的感受,所以产生了以“敬德”为主的祭祀理论。期望藉勉励祭祖来纪念并效法先人的德性,并透过有血统关系的先祖代为请命,得天福佑。综合上文,可以肯定地说,祖先崇拜之原始本质仍与敬畏上天有关,其宗教意义超过其伦理意义,祖先已被神格偶像化,却也有人文精神的倾向在其中了。
儒教的祖先崇拜意义
在春秋战国时代,大多数学者都发表他自己自由的思想与言论,对古代思想都加以价值的重估。孔子虽不愿否定神鬼,但也表示出他的怀疑。说苑辩物中记载孔子回答子贡死人有知无知之间时,很明白地说:“吾欲言死者有知也,恐孝子顺孙妨生以送死也;欲言无知,恐不孝子孙弃不葬祀也;赐欲知死人有知无知,死徐自知之,未为晚也。”论语卷十一:“季路问‘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可知孔于在态度土是存疑的不可知论者。在理念上他不信“死后有知”“人死为鬼”,但他觉得神鬼信仰,对社会也确有实用,因此孔子注重祭祀,认为祭祀是维持伦理的一种教化方法。伦理的中心就是孝,对于孝道的培植,当然是教化上的重点,而培植的方法就是“生则养,死别敬享”。故有“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的教导,赋予祖先崇拜“报本、追远、崇德”的意义,期望民德因而归厚。所以儒教的祭祖观可从“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吾不与祭如不祭”(论语八佾篇)所用的几个“如”字及“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与“祭者教之本也已”(礼记祭统)的言论明白其鬼神观完全是主观的,不是客观的,其所以制定的士丧礼、既夕礼(即丧葬祭祀礼仪)乃欲孝子履践之而能达成尽哀、报恩、不以死伤生、教孝四项目标。无怪乎墨于曾很切中的批评孔子,说他是“无鬼而学祭礼”;但也因此在原始宗教信仰中添入理性的成份,把祖先崇拜由亡灵崇拜的层次提升到伦理化的祭祀,以孝德和祖先崇拜建立起关联性,盼藉此宗教活动而达伦理教化之目的。此影响之大如美国哈佛大学精研汉学的拉图莱教授(KenethScottLatourette)所说:“对中国人之崇拜死者,孔子主张的影响要较其它任何一个因素的影响来得大,当然这大部分是孔子主义的仪式及特殊观念所致。”在察考祖先崇拜思想演变过程中,这是要特别注意的。
祖先崇拜意义
凭新石器时代到夏朝已出土的许多陪葬日用陶器中出现食物遗存痕迹这一件事,及殷墟卜辞和周人重祭祖甚于祭天的记载,配合在长沙马王堆出土的墓中帛画所表现的汉人死后世界观,及其它汉墓殉葬物的存在,可以肯定的说“灵魂不减”的观念一直深具在中国人的宇宙观里。人是有灵魂的,一旦死亡,肉体归于土,灵魂到称为“阴间”的另一个世界去,住在阴界的亡魂仍过着与人世相同的生活,还是有食衣住行等日常生活需求,而这必须由阳世子孙来供奉。他们相信祖先可以保佑自己的子孙,但若得不到适当的供养也会降祸惩罚子孙。再加上圣贤的理论如:“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中庸十九章),“丧礼无他焉,明死生之义,送以哀敬,而终周藏也,……事生饰始也,送死饰终也,终始具而孝子之事毕,圣人之道备矣”(荀子礼论)等,无形中也给平民带来“人死为鬼,鬼与生人的世界相似雷同,并且可以互相沟通”的观念,而更加强了既有的鬼魂信仰。儒教的大传统虽仍是民间祖先崇拜的核心,但如余英时教授所说的,任何哲学或学术思想至终均走向世俗化,而民间信仰正表现了这种特征。所以民间的祭祖观至今仍以古时供养亡灵,求亡灵庇荫以至繁荣子孙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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