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保险理赔中初次患、确诊初次发生、首次确诊有明显不同且会有的较大影响。
1、第一限定条件不同。
初次患本合同重大疾病:自出生后初次出现体征为初次出现体征并确诊”无附加条款。“首次确诊,但附加合同免责条件有:等待期前因相关疾病就诊的附加条款为,等待期前因相关疾病就诊。
2.第二疾病发生时间不同。
第一种情况的时间为出生后首次发病,第二种情况为首次确诊时,第三种情况为医生认定初次发生时。
3.对是否出现体征的要求不同。
第一种情况要求出现体征,而第二,三种情况不要求出现具体疾病体征。
扩展资料:
签订重大疾病保险重疾保险时应关注的条款内容有:
1、轻症保障:轻症数量、定义、赔付方式。
2、重疾保障:首发疾病要求、重疾分组、赔付间隔时间等。
3、消费型与返还型的区别。
4、要不要多次赔付。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