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异地就医

如题所述

深圳市目前已经开通跨省、省内异地就医普通门诊、住院就医结算,直接结算要求见正文。
省内异地就医门诊费用
一、一档参保人及二档、三档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参保人:
直接刷卡结算,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和转诊备案。深圳市目前已经开通跨省、省内异地就医普通门诊就医结算,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及二档、三档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参保人,在市外已经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医疗机构,可以实现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使用门诊个人账户直接结算。
      1、一档参保人普通门诊就医费用属于医保范围内部分,一档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余额不足的部分由参保人承担。
      2、二档、三档参保人参保人就医时为基本医保二档、三档参保人,但以前参加过基本医保一档,且其门诊个人账户仍有余额的,可以按规定支付异地就医费用。普通门诊就医费用属于医保范围内部分,可从个人账户余额中扣减,余额不足支付的由参保人承担。
二、没有个人账户的二、三档参保人:
在外地看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二档、三档医保参保人在非结算医院看门诊,只有一种情形可以按规定报销,即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因工外出、出差在深圳市的非结算医院发生的急诊抢救门诊医疗费用,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标准的90%报销。
      以上情形由参保人先行支付后,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到结算医院或指定的医疗机构申请审核报销,一个医保年度内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其他情形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点此查看:深圳市外住院或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预审核申请流程
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
一、已办理转诊、备案的参保人:
      办理常住异地就医备案/市外转诊后,可在备案地的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实现住院费用持金融社保卡直接结算。未直接结算的住院费用,需先垫付,然后向深圳医保经办窗口、深圳医保 公众号或者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的个人网上服务系统里申请报销。
医保待遇标准:住院起付线
      400元
      ,报销比例按照深圳待遇标准,
      不降低比例
      。
二、未办理转诊、备案的参保人:
      深圳医保参保人未办理转诊、备案,在省内异地已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住院费用,也可直接刷卡结算。未直接结算的住院费用,需先垫付,然后向深圳医保经办窗口、深圳医保 公众号或者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的个人网上服务系统里申请报销。
医保待遇标准:住院起付线
      1000元
      ,报销比例按深圳待遇的标准的90%。如果参保人没有办理转诊或备案在深圳市外的定点、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将按照在深圳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标准的
      90%、70%来报销
      。
跨省就医直接结算程序
第一步先备案:
      先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深圳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指南
第二步选定点:
      选择跨省已接入国家结算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
      国家联网的医院名单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跨省异地就医查询”-“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查询”(网址#/search/MedicalTreatmentOrganSearch)进行查询,选择需要查询的行政区域。如选择“广东省”“深圳市”,可查询深圳市已接入国家联网平台的医疗机构。
第三步持卡就医:
      一定要带上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就医。
      已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在跨省异地已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住院费用,已实现直接结算;深圳医保一档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在跨省异地已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也已实现直接结算。
上述所说市外未结算费用报销方式
上述所说市外未结算费用报销方式
      1、线上:先预审核,根据预审核结果短信指引,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提交报销单据和资料。
      深圳市外住院或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线上预审核申请流程
      2、线下:直接到医保办事窗口提交材料
      深圳医保市外住院或门诊费用线下报销地点及材料
       搜索公众号【深圳】,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深圳医保缴费标准、医保报销比例及报销流程、医保档次变更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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