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有一女男方花了女方的彩礼钱离婚的时候男方应不应该还给女方彩礼钱?

婚后两年半,生育一女孩,男方花了女方的66000的彩礼钱,离婚男方应该还给女方彩礼钱吗?

我个人认为,彩礼是男方给女方父母的钱,是男方用来表示要娶女方的诚意,但是如果女方父母转头就把彩礼钱给了自己女儿,也就是女方,那俩人结婚之后,就是共同生活,生活是需要钱的,不可能让男方一个人负担所有的家庭费用,女方肯定也要负担,当两个人婚姻没有破裂的时候,男方如果说急需用钱,花了女方的彩礼钱,就变成了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毕竟两口子嘛,还有一个女儿,女方不可能眼见丈夫有难不帮,对吧?谁也没想到以后婚姻会破裂呀,那自然就不可能去计较钱的事情。

而现在婚姻破裂,就开始清算账了,你如果要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男方应不应该返还女方彩礼钱,我特意去网上搜了一下,婚前,男方给予女方家的彩礼,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男方应该就没有权利花,所以如果离婚之后,男方拒不愿意还女方彩礼钱,女方可以询问相关的律师,只要能确定男方所花的确确实实是女方彩礼钱,并且不愿意归还,律师应该能帮女方打赢这场官司吧。

如果是从夫妻情谊上讲这个问题,我觉得两个人不应该分这么清楚,就像我前面说的,婚姻是需要两个人共同经营,共同付出的,如果在两人婚姻未破裂期间,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那两个人在钱财上互帮互助,也是一件顺理成章,自然而然的事情呀,不能因为婚姻破裂就否定了曾经的夫妻情谊,尤其是如果这钱是女方自愿拿出来让丈夫应急的,并没有讲清楚这钱以后还需要归还,那离了婚就要男方归还彩礼钱,属实是有点不道义了,这就好比什么呢?这就好比你买房买车需要钱,管你父母要钱,你父母痛痛快快给了你钱,结果日后吵崩了,你父母管你要当初给你的那笔钱,你说你啥感受?还不如一开始你父母给你钱的时候,就表明这个钱是暂时借你的,你要还,虽然这样做,你还是会有点不得劲,但最起码你有个心理准备,也不会出现他们管你要钱的时候,你一脸懵逼。

当然了,如果当初男方用女方这笔彩礼钱的时候,并没有经过女方同意,或者是当初说好了以后要还,但是耍赖不还,那这两种情况,我觉得不管从法律还是道义上,离婚之后,男方都应该还这笔钱,一个大男人应该有最基本的道德跟诚信,不是吗?

总的来说,这种事情需要两个人共同协商处理,多想想曾经的夫妻情分,能不把事情闹大就不要闹大,毕竟两个人虽然夫妻关系破裂,但总归有一个女儿,如果因为这点彩礼钱就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那以后还怎么在婚姻之外履行当父母的责任?孩子判给一方之后,另一方以后都不去看望女儿了吗?如果闹得那么僵,还方便去看女儿吗?或者两个人各退一步,在钱数方面少一点,男方痛痛快快把钱给女方,女方也不要计较少的千八百,如果孩子是判给女方的,男方有义务出抚养费的,但我们都知道,法院判的那点抚养费,孩子吃奶粉可能都不够,除非男方愿意把自己大部分的工资都拿出来,每个月当做抚养费给前妻跟孩子,可男方如果以后想再婚,总得考虑自己现任的感受,到时候抚养费肯定也不能给太多了,所以,基于这层情面,我觉得男方就不要在乎那66000的彩礼钱了,钱还给女方,女方还得养孩子呢,当单亲妈妈可不容易了,离了婚,妻子变前妻,但孩子总归是自己的呀,在孩子往后的生命里,他作为一个父亲,终归是要缺席的,这个时候为什么又要去计较那六万块钱呢?如果手里拿不出这么多钱,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或者同前妻商量一下,可不可以少一点。

如果说孩子是给男方的,而男方经济状况也不太好,那女方就要明白,自己如果非要男方返还这66000的彩礼钱,那以后苦的终归是自己的孩子呀,要知道这66000,可以够孩子喝多少奶粉,孩子以后上学也需要钱,用钱的地方可多了,所以我觉得女方可以适当考虑一下,再做决定,但如果女方手里确实一分钱都没有了,那该要还是得要啊,总不能两手空空,连个吃饭的钱都没有吧?

如果双方就是无法达成一致,那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了,建议女方去咨询相关律师,然后在有把握的前提下,再去打这场官司,先讲情面再对簿公堂,如果真到了必须对簿公堂的地步,那也没什么情分可讲了,我不太了解两个人在间发生过的事,所以很多事情我没有办法武断的给出结论,我只能说,多为自己想想,也适当的为对方跟孩子想想,那么很多事情就都能够解决好,但不管怎么样都离婚了,就没有必要委屈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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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1-11
一般离婚后彩礼不予返还
但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的除外:
1、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3、其他情形。
第2个回答  2023-01-11
彩礼钱是你自愿给的,一般情况下不会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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