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到北京去工作,但不想把五险一金转到北京,想用我的公司代缴五险一金,以现金的形式返还给我们。请问这样做对我们公司有什么风险?需不需要签正式劳动合同?如果需要,他跟北京的公司已经签过合同了啊 。另外,如果他出现工伤啊,或者其他事情由谁担负法律和赔付呢(尤其是签了劳动合同后)。这样做对我的公司信誉有什么影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