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进了看守所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27
首先应向办案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初步了解情况确定其否涉嫌犯罪。按照法律规定,传唤、拘传不能超过12小时,不得以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羁押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拘留人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进了看守所之后,嫌疑人通常涉及刑事犯罪,这时候想要放出来,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能否进行取保候审,需要嫌疑人符合法定取保候审条件:
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③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嫌疑人进了看守所,家属首先应该做的就是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嫌疑人,了解具体的情况。
律师会见当事人之后,家属可以继续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嫌疑人进行辩护,如果不涉及犯罪,律师可以和公安机关进行沟通,争取将嫌疑人释放。
如果嫌疑人涉及犯罪并且被批捕,律师也可以查看案卷,和检察院进行沟通,争取将嫌疑人的刑期将至最低,也可以在法庭上为嫌疑人进行辩护,最大程度的维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六条
看守所对于违反监视的人犯,可予以警告或者训诫;情节严重,经教育不改的,可以责令具结悔过或者经看守所所长批准予以禁闭。
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第三条 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 看守所监管人犯,必须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人犯的合法权益。严禁打骂、体罚、虐待人犯。
第五条 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安全厅(局)根据需要,可以设置看守所。
铁道、交通、林业、民航等系统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可以设置看守所。
第六条 看守所设所长一人,副所长一至二人;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看守、管教、医务、财会、炊事等工作人员若干人。
看守所应当配备女工作人员管理女性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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