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您的意思是去做临时工,并且签订了相关的合同,当时合同上是说是做满5天有工资,但是您干了两天之后放假了三天来了以后不想干你就想辞职,这种情况下,首先您可以和您的老板沟通一下,嗯,另外一点就是您要确认一下当时签官签订的相关合同,嗯,上面是怎么说的事,一定要干满5个工作日呢,还是说凑凑够寻常意义上的5天就可以。
嗯,因为坦率的来讲,因为工作让您干了两天就不想干下去了,这个工作应该也不是说是什么特别好的工作,也就是说这个工资可能也不是特别高,嗯,我觉得面对这种问题,首先你应该和老板商量一下协商处理,不要伤了和气,嗯,因为就是说这个工资可能也不值很多钱,虽然我们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呢,有些事情比较小啊,牵涉到太多的精力和时间,也有点得不偿失,尽量的和他沟通协商。
如果老板比较通情达理,认为可以把这两天工资给你饿,你就像那如果老板认为你必须干够五个工作日,这种情况下你就只能再干三天呗,并不是什么特别危险或者特别不好的工作,难以忍受,在干三天后把合同上说的五个工作日,然后拿了工资一块辞职,这个也是可以的。
如果这份工作实在让你难以忍受,一天都坚持不下去,一秒都不想呆了,老板又坚持不给您这两天的工资,您如果方便的话就可以向相关的劳动仲裁部门咨询,看看能不能帮你要回这两天的工资,反正我的建议就是说尽量的协商,实在不行再去举报,因为两天的工资确实不算是很多,来来回回的去劳动仲裁部门,路费时间以及经历都是一笔比较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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