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文案通常包括标题、正文、口号、随文四大部分。实际上广告文案不一定要具备这四个元素,有的会将做简化处理,实际情况要跟传播方式相协调。
标题
好的标题会引起注意,吸引受众,说明图像,将受众引向广告正文,表现广告的销售信息。调查显示,阅读标题的人比阅读正文的人平均多二至四倍。为了突出标题,必须做到:将广告标题置于最醒目的位置;表现广告主题,展现显而易见、清晰无误的利益与承诺;新颖奇特,引起受众的注意。
正文
广告正文是广告文案的主体,是对广告标题的解释和广告主题的详细阐释,讲述全部销售信息。文案创作人员必须努力凭借一定的技巧以突破消费者的心理,传达关于企业、商品、服务的信息,进一步对广告标题进行阐释和证实,以引起读者的兴趣。
广告口号
广告口号又称广告标语,它是广告的中心,是广告作品中画龙点睛的一笔。广告口号是为了加强受众对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印象,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反复使用,集中体现广告阶段性战略的一种简炼的口号性语句,具有以下特征:集中体现广告的阶段性战略;在某一阶段内长期使用;是一种口号性语句;一两句话表达一个完整的广告主题。
广告随文
文案中的附属性文字,一般情况下,附于正文之后,多为比较固定的内容,用来传达企业名称、地址或联系方法等内容,并对广告正文作必要的补充。广告随文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品牌、企业名称和标志、企业地址、联系人、联系方法、购买商品或获取服务的方法、特殊标志、特殊需要说明的内容和附加的表格。